在北京工作的朋友们,可能会遇到公司辞退却不赔偿的情况,这可能会让人不知所措。遇到这种情况,应该怎么做呢?
1.收集证据:保留公司解雇通知书、劳动合同、工资单等相关文件。
2.协商沟通:主动联系公司,了解辞退原因,协商赔偿方案。
3.申请劳动仲裁: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在30天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4.提起诉讼: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仍不满意,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公司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以下原因:
1.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章制度;
2. 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;
3. 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期满后,公司确需裁员的;
4.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;
5.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若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不符合上述规定,则属于违法辞退,员工有权要求赔偿。
员工被违法辞退的,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以下赔偿金:
1. 经济补偿金: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。
2. 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工资:按合同剩余期限支付。
3. 赔偿金:法院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赔偿金额,一般不超过合同剩余期限工资的三倍。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,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,获取更专业的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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