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养宠人群的增多,不少门店也开始饲养宠物以吸引顾客。如果门店养狗伤人,责任该如何划分呢?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45条规定,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如果门店养狗咬伤他人,门店作为动物饲养人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赔偿范围包括:
医疗费:受害人因伤情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。
误工费:因伤情导致受害人无法工作而损失的收入。
护理费:受害人因伤情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。
精神损害抚慰金:因伤情给受害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而给予的赔偿。
为了避免门店养狗伤人的情况发生,店主应采取以下措施:
选择性格温顺、经过训练的犬只。
将犬只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,并配戴牵引绳。
在门口或醒目位置张贴“有狗出没”的警示牌。
定期对犬只进行疫苗接种和驱虫。
如果不幸被门店养狗咬伤,受害者应采取以下步骤:
保持冷静,及时就医治疗。
拍摄伤情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。
保留就医发票、病历等材料。
与门店协商赔偿事宜。
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。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,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,获取更专业的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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