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中国与加拿大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,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选择到加拿大工作、生活,甚至定居。在异国他乡生活久了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,比如离婚。如果加拿大离婚后,孩子是中国国籍,那么该怎么办呢?

当加拿大父母离婚后,孩子如果持有中国国籍,那么其回国后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:
1. 随一方父母回国:若双方父母都同意,孩子可以随其中一方父母回国并居住。
2. 由中国亲属接回:如果父母都不愿意抚养孩子,或者孩子不愿意随父母回国,那么可以由其他中国亲属持有效护照和签证接回孩子。
3. 由中国领事馆协助:如果父母及其他亲属都不具备接回孩子的条件,那么可以由中国领事馆协助安排孩子的回国事宜。
孩子回国后,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,那么需要在孩子出生后6个月内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报出生信息并办理出生公证。之后,可在国内办理孩子的户口登记。
孩子回国后的监护权归属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:
1. 父母双方协议:如果父母双方就孩子的监护权达成协议,那么可以到中国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。
2. 法院判决: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监护权达成协议,那么可以向加拿大或中国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判决孩子的监护权归属。
加拿大离婚后孩子回国涉及到监护权、户口办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,选择最合适的回国方式和监护权安排,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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