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在婚姻生活中至关重要,它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分配。当夫妻面临离婚、财产继承等情况时,明晰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就显得尤为必要。本文将为你精准定位相关民法条文,详细解析相关法律知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主要在婚姻家庭编。在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明确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这一条文为我们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。
比如,小李和小张是夫妻,小李在婚内获得的工资以及他利用业余时间兼职获得的劳务报酬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这就好比一个家庭的“财富池”,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这些收入都注入其中,双方共同拥有这笔财富。

除了上述法条明确列举的常见夫妻共同财产类型,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。对于“知识产权的收益”,它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。比如,小王在婚内创作了一部小说并与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,虽然在离婚时还未拿到稿费,但这笔稿费属于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对于“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”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等。
打个比方,住房公积金就像是夫妻双方在“财富储蓄罐”里的一笔隐形财富,平时可能不会太在意,但在涉及财产分割时,它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。
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会有所不同。比如,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而不是共同财产。假设老张在遗嘱中明确写明自己的房产由儿子小张一人继承,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小张和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。另外,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,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因为这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,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。
就好比一个人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,这是为了弥补他身体受到伤害后的损失,是他个人专属的,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在日常生活中,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。但如果是重大财产的处理,如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,就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。如果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例如,丈夫未经妻子同意,将夫妻共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了他人,妻子发现后,有权要求丈夫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。
这就如同两个人共同经营一家店铺,对于日常的小额商品买卖,一方可以自行决定,但如果要出售店铺,就必须两人商量好。
优贤法律网提醒,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主要在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我们明确了其范围、特殊情况以及处理原则。建议大家在涉及夫妻财产问题时,仔细研读相关法律条文,保护好自己的财产权益。如果你对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其他疑问,比如财产分割的具体比例等问题,欢迎咨询本站律师,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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