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铁建设如火如荼,但征地拆迁问题也随之而来。面对高铁征地拆迁时,不少被征收人反映,拆迁补偿过低,那么,高铁拆迁赔偿的少怎么办呢?

在高铁拆迁赔偿协商阶段,被征收人应积极收集市场同类土地、房屋等相关评估报告,理清房屋建筑及附属物的情况,据此提出合理的补偿诉求,并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谈判。
在协商过程中,被征收人可邀请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,或委托律师协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如协商不成,则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,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式、补偿金额等方面达成协议后,应当签订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。如果征收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导致协议无效,被征收人可以提起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之诉。
征收决定是征收方行使征收权力的具体体现。如果征收决定程序违法,如未经法定程序作出、未按规定公告、未对被征收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审查等,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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